最近因為 嫩Q 的民進黨上台,於是原住民(原稱為「山地『同胞』」)開始叫囂要討回屬於他們的土地(?)。首先,要釐清一點。世間的事有個大家都接受的運行原則,有的稱為「社會道德」,有的稱為「法律」。目前台灣實行的是資本主義,也可說是三民主義的民生主義,承認私有制度。主要是任何物品(房子、車子、土地、財物)你說屬於你的,就必須要有花錢購入的憑證,房子、土地有所有權狀,車子有行照,這些是很明白的事。就是你先要花錢「買」,才能宣稱是你的。
現在有一小群人,嘟嘟囔囔幾十年,強說整個台灣在「幾百年」前就是他們祖先「打獵」討生活,每天跑來跑去的地方,所以這些「土地」就屬於他們的「祖先」,順理成章就是「他們的」。所以他們「要拿回」屬於他們的「土地」,不單是山裡的土地,甚至台北市也是他們的。這種說法有個理論上的瑕疵,就是「使用權」不等於「所有權」。就算四百年前,山地人祖先跑遍整個台灣,早上在基隆扛「出口」的鹿皮,下個月又到台南替荷蘭人修城,再下個月又到屏東下海捕魚,但並不代表整個台灣是你們山地人祖先的。只能說當時的社會允許你們祖先有使用權,可以自由跑來跑去而已。如果是在秦朝,這樣跑來跑去是不允許的,鄰里連坐法限制人民的遷徙自由,在六十年前的共產中國,要跑來跑去是要有「路條」的。
因此,道理很明白,爭論歷史上祖先有哪塊土地的所有權,在祖先生活的當時還有商量的地方,幾十、幾百年後,換了朝代,也就沒有人會談你祖先的「所有權」,只能承認當時你的祖先有「使用權」,而「所有權」已經被丟入歷史的灰燼。人爭取的只是往後自己和子孫擁有的「所有權」,而不是逆向邏輯「倒推回祖先有所有權,所以自己有所有權」。
況且,台灣社會對於所謂的山地人已經很優待了,除了正名「原住民」以示善意,還有許多社會上的優待,如考大學有原住民加分錄取,住屋遭到土石流破壞,政府要免費替你們蓋新房子住,還嫌房子地點不如老房子。到都市住,還要政府補助。違法在碧潭蓋違建住,整建時還要政府補償。山地人也不過四十幾萬人,硬要台灣老百姓給你們「補償」幾百年前你們祖先「失去」的土地使用權,真的是太過了。不知道努力融入這個社會,努力憑自己的能耐,在社會上力求上進。只知道喊著祖先的名諱,要免費取得各種優惠、金錢、土地補償。不過現在也有「有骨氣」的原住民,努力在警察、軍職、運動員、藝人...的職業求上進,也得到很好的社會報償。而不是那些一天到晚坐在門前的板凳上,等待社會送錢來。
台灣絕大部分「非原住民」的老百姓超過兩千萬人,仍然憑一己之力,努力在社會上討生活,求上進。只要不去工作,老一輩的就會督促去工作,而不是像一些上電視的原住民,惡行惡狀的向社會示威,討回不屬於他們祖先的土地,真是目前社會的反教育,教壞小孩子。如今的民進黨政府雖然軟骨頭,也終究進一步開放山林國有地給原住民採摘森林產物(使用權),已經算是合情合理。原住民得了甜頭也就可以回家洗了睡了,別在媒體上丟人現眼,三、五十年後,有機會再來鬧。如果共產黨入台,可能你們就沒有機會了,可能連住房都不屬於你的,因為共產黨是實行國有制,房屋從蓋好起,居住人有七十年的使用權,就算你轉賣,也只是縮短的使用權。到那時再來鬧鬧看,看會有什麼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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