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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傍晚從榮總回家經過 Sogo 前的中山北路,大家都在耐心的等待紅燈時,突然前面幾呎處的一位老先生,看起來就是六、七十歲的台灣歐吉桑。騎在一輛摩托車上,很帥的抽著香菸。就是那種抽煙時,把前小臂水平抬高與嘴等高,然後把沒抽完的煙屁股從嘴附近的高度向下一丟,叭撘落在乾淨的馬路上。
這瞬間我驚訝的看著這位「高貴」的台灣人,純土生土長的台灣人是不可能做出這樣的動作,還是我的偏見、我的自以為是的認為「高貴的人扔下煙屁股」,很顯然不管是否我的誤會,尊貴的「煙屁股」正躺在乾淨的中山北路的馬路上。離開我只有幾呎的距離,我該怎麼辦?去糾正他? 他可能完全不承認。他的動作太優雅、太迅速,讓我無法拍下照片。如何要他檢起煙屁股?
我稍催一下油門,騎到他身邊,低頭告訴他:「你的行為已經被人拍成照片,可能要罰到 1,200 元。」只見他考慮了兩三秒鐘後,竟然迅速下車,把煙屁股檢起來。然後把車推到路邊,不知道在等什麼,只見他偶而往後偷瞄幾下,好像要找出是誰拍下他的行為。當然他是不會找到的,而我也就離開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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