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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水扁入獄後三年伍個月,台灣又陷入兩方的爭辯,扁也陷入「重病」之態。於是很多人不由得不考慮「特赦」。但是很多人又陷入不願意釋放扁的「心態」。於是一般老百姓又不得安寧了。
我倒想建議依據馬對父親的孝思,為了提倡「孝道」,馬可以「特赦」陳水扁,但是以陳致中、趙建銘自願入獄替父親、岳父代服刑期,一人攤四年,連同阿扁已服三年半徒刑,共約服11.5年,應可抵扁 17.5 年徒刑的假釋門檻。如此不但全了陳致中、趙建銘的孝道,又可讓「可憐的」陳水扁能夠脫離「關到死」的恐懼,也可堵住藍營法律不關陳夫人、陳致中、趙建銘的抱怨,又可讓老馬全了提倡孝道的初心。
當然如果陳家一家人都入獄來抵刑期,一窩子入獄每人攤兩年,讓陳水扁的女兒、媳婦都入獄讓陳水扁出獄,這才真是現代的第25, 26, 27, 28 孝道的代表。讓可憐苦熬 3.5 年的陳水扁能夠出獄緩一口氣。等到其他案子再判決定讞後,才有體力再入獄繼續服刑。當然如果陳水扁的子輩願意替陳水扁服刑,法務部可網開一面,准許替代服刑的辦法。這樣大約在最多五年後,陳水扁全家就可以快樂的攜手出國享受坐牢的成果。幾十億元的代價陳家應該可以鄭重考慮這個五全其美的提議。如果真能如此,我在此先謝謝了,我的耳朵也可清靜四年,準備四年後開始煩惱老馬入獄的藍、綠爭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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